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賃前(qian)雙方調研深度不夠(gou)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(wu)。
如(ru)事前認為(wei)租賃設備比較(jiao)合算,而實際施(shi)工中由(you)于某些(xie)原因致使(shi)租賃時間延長或工作(zuo)量(liang)增加,導致租賃費用大增;
由于對施(shi)工機械性(xing)能(neng)不了解,從而使租賃設備形(xing)成(cheng)大馬拉小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(mu)前尚無設備租(zu)賃標(biao)準化格式(shi)合(he)同(tong)文本(ben),造成租(zu)賃合(he)同(tong)不嚴密,履行(xing)中發生糾紛。
雙(shuang)方在簽訂合(he)同時,由于(yu)對大型機械使用風險意識(shi)不(bu)強,合(he)同缺乏準確(que)性、嚴(yan)(yan)密(mi)性,對設備返(fan)還狀況和完整性沒有(you)嚴(yan)(yan)格的界定。
3. 設備操作人(ren)員(yuan)隨機而來,但(dan)機械(xie)日常維修(xiu)由誰負(fu)責(ze)在合同中未說清楚,造成設備在現場(chang)管(guan)理不善,使設備租、管(guan)、用(yong)脫節。
租(zu)賃(lin)(lin)設(she)備(bei)進入施工現場后,承租(zu)方對設(she)備(bei)的使用管理不善,施工方案不完善和未制定租(zu)賃(lin)(lin)設(she)備(bei)現場管理辦法,致使設(she)備(bei)閑置,降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(hao)租(zu)賃公司,還不可(ke)對合同馬虎。否則后(hou)期出(chu)現問題將是一個很大的(de)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