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(wen)題如下:
1.租賃(lin)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(ru)事(shi)前認為租賃(lin)設備比較(jiao)合算,而(er)實際(ji)施工(gong)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賃(lin)時間延長或工(gong)作量增加,導致租賃(lin)費用(yong)大增;
由(you)于對施工機械性能不了解,從而使租(zu)賃設(she)備形成大(da)馬拉小車(che)而增加(jia)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(wu)設備租賃標準化格式合同(tong)文本(ben),造(zao)成租賃合同(tong)不嚴密,履(lv)行中發生糾(jiu)紛。
雙方在簽訂合(he)同時(shi),由于對大型機(ji)械使用風險意識不強,合(he)同缺乏準確(que)性、嚴(yan)密性,對設備返(fan)還(huan)狀況(kuang)和完整性沒(mei)有嚴(yan)格的界定。
3. 設備(bei)(bei)操作人員隨機而來,但機械日常維修由誰負責在合同中未說清楚,造成設備(bei)(bei)在現場(chang)管理不善,使設備(bei)(bei)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(lin)設備(bei)進入施工(gong)現場后,承租(zu)方(fang)對設備(bei)的(de)使用管理(li)不善,施工(gong)方(fang)案(an)不完善和(he)未制定租(zu)賃(lin)設備(bei)現場管理(li)辦(ban)法,致(zhi)使設備(bei)閑置,降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(yao)選擇好租賃公司(si),還(huan)不可(ke)對合同(tong)馬虎。否則(ze)后期出(chu)現問題(ti)將是一個很大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