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(ti)如下:
1.租賃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(shi)誤。
如(ru)事前認為租(zu)賃設備比較合(he)算,而實際施(shi)工中(zhong)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(zu)賃時間延(yan)長或工作(zuo)量增(zeng)加,導致租(zu)賃費用大增(zeng);
由于對施工機械性能不了解,從而使租賃(lin)設備形成大馬拉小(xiao)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(shang)無設備租(zu)賃標(biao)準化格式(shi)合(he)同文本(ben),造成租(zu)賃合(he)同不嚴(yan)密,履行中(zhong)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簽(qian)訂(ding)合(he)同時,由于(yu)對大(da)型機械使用風險意(yi)識不強,合(he)同缺乏準(zhun)確性、嚴密性,對設備返還狀況(kuang)和完整性沒有嚴格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(bei)操作人員隨機(ji)而來,但機(ji)械(xie)日常(chang)維修由誰負責(ze)在(zai)合(he)同中未說清楚(chu),造成設(she)備(bei)在(zai)現場管理不善,使(shi)設(she)備(bei)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(lin)設(she)備進入施(shi)工現場(chang)(chang)后,承租(zu)方對設(she)備的使用管理(li)(li)不(bu)善,施(shi)工方案不(bu)完(wan)善和未(wei)制定租(zu)賃(lin)設(she)備現場(chang)(chang)管理(li)(li)辦(ban)法(fa),致使設(she)備閑置,降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(ze)好租賃公司(si),還(huan)不可對合(he)同馬虎。否(fou)則后期出現問題將(jiang)是一個很(hen)大的(de)麻煩。